“你知道 孩子 的父亲是谁吗?”
法庭上面对提问,坐在被告席上的王某摇了摇头。
12月7日,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遗弃案。王某被公诉机关指控,在9月4日凌晨3时许,将自己刚刚两个月的亲生子,遗弃在长沙某小区的楼梯间里。
“我没有一开始就遗弃他。我当时连续2个月没有经济收入,独自生产,有一点抑郁情绪。”在庭审最后,王某哭出了声。
潇湘晨报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被王某遗弃的男婴,在事发当天4个 小时 后被救,所幸没有受到伤害,后被送往福利院。王某犯遗弃罪,被芙蓉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凌晨把婴儿放在 楼道 ,4个小时后孩子被救
王某今年29岁,大专毕业后一直在外打工。在生下儿子前,王某曾经有过一段婚姻,并与前夫一同育有一个4岁的女儿。
离异后的王某开始新生活,当她发现自己意外怀孕时,胎儿已有4个月。“我不确定孩子的父亲是谁。”王某在供述中提到,她曾想过流产,但被医生告知已经超过了时间。“之后我还在网上搜索如何流产的办法,但是看完后感觉没有什么用。去医院流产需要社区开具引产证明,我也不想让我爸妈知道。”
生产那天,是2021年6月28日晚上。王某称,她当时感觉肚子疼,独自在出租屋的厕所里生下了一名男婴,亲手用剪刀剪下了脐带,将男婴清洗好,之后一个人抚养着他。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6月,王某在单身意外怀孕后,独自产下一男婴。因不愿抚养,一直想将小孩丢弃。
庭审中,面对公诉人的讯问,王某称并没有一开始就遗弃自己的孩子,“我当时连续2个月没有经济收入,独自生产,有一点抑郁情绪。”王某将原因归咎于“压力太大、心态崩溃”,并表示父母已经年龄大了,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帮她带孩子。在事发一个半月前,遗弃的念头出现在王某的脑海中。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9月4日凌晨2时许,王某将自己2个多月的男婴从其租住的出租屋里抱出,并于当天3时30 分许,将该名男婴丢弃在长沙市芙蓉区某小区1楼楼梯间。当日7时,被报警人易某发现。2021年9月4日17时许,公安机关将王某抓获。2021年9月4日,该男婴已送至福利院。
一审获刑1年半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王某在接受公安机关的讯问时,有过这样一段对话。
当民警问王某,是否担心将孩子放在水泥地板上,孩子会着凉,会被老鼠、虫子等动物伤害,是否有想过留下来等待或者回头去找他?王某的回答是,担心过,但是感觉心力交瘁了。“丢下孩子后,没有等也没有留下,直接走了,感觉是丢掉了一个包袱。”
庭审时,王某表示,“当时是想为孩子找一个父母双全、条件好的家庭”。可当公诉人问她,那为什么选择在凌晨3点多丢弃孩子时,王某沉默了,许久说出一句,“当时不知道该怎么做”。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具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遗弃2个月的婴儿,情节恶劣,应当以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时,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着重向王某强调,王某在没有深度考虑孩子如何抚养的情况下将其遗弃,这个案件对孩子的影响是终身的。
芙蓉区法院经过审理,综合全案情节,一审以王某犯遗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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