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凌晨2点40分,在 大连 开发区城润万家小区30号楼,传来了刺耳的“咣咣”声,将7层住户王先生惊醒。“太遭罪了!”王先生表示,这种无规律的“震楼”情况已经持续了一年。原来,楼内两户人家闹矛盾,此后这栋18层高的住宅楼便传来了奇怪的声响, 全楼 人都跟着遭殃。社区工作人员调解时,涉事双方不承认使用了“震楼器”,也未在家中发现类似设备。无规律“震楼”持续一年
王先生告诉记者,“震楼” 噪音 大约是从2020年10月份开始的,刺耳的声音出现并无规律,短则三五分钟,长则十几分钟。“大部分集中在半夜到凌晨,有时白天也会随机出现,8号凌晨被吵醒的时候我一看表,2点40分。”
王先生说,30号楼有2个单元,1个单元每层4户,共18层。这一年来,几乎每家每户都能感受到震动,个别住户家中的墙皮都被震落。“太遭罪了!这简直是无妄之灾。”经过了解,楼内有两户居民闹起了矛盾,此后住宅楼便传来了奇怪的声响。“楼上楼下闹别扭,总不能殃及其他人吧?再有,邻里间产生纠纷,应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总不能采取极端方式报复吧?”对此,王先生感到难以理解。未在双方家中找到“震楼器”
采访中记者获悉,一年来楼内居民曾数次报警,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调解,为化解矛盾做了不少工作。不过,此后“震楼”行为并未消失。
对此,马桥子街道城润社区工作人员表示,社区在接到居民反映的情况后很重视,也曾多次来到现场调解,但涉事双方都不承认自己使用了“震楼器”,而且在双方家中也未发现类似设备,因此还无法厘清具体责任。
工作人员表示,采取这种方式应对只能让矛盾越结越深,目前社区仍在努力调解,对涉事双方进行单独约谈,希望能让两家住户消除矛盾。律师称已构成民事侵权
遇到这种长期“震楼”扰民的情况该怎么办?为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崔子瑞律师。崔律师表示,作为同楼的住户,构成不动产的相邻关系。“震楼”行为对其他住户的日常生活以及健康状况造成影响,构成民事侵权。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受到“震楼”困扰的住户,应留下音视频资料作为证据,可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
最后,崔子瑞律师提醒广大市民,邻里关系间出现问题时应冷静对待,协商解决,采取非法手段维权的后果不仅会使矛盾升级,还会因此承担相应责任。半岛晨报、39度视频 首席记者满文飞 实习生毕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