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检察日报正义网】;
打着“摇车牌号”“注册网店”的幌子,以7天可以赚2000元、办理一家公司酬金1000元等为诱饵,大量招募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在全国各地注册成立290多家“空壳”公司,并将公司对公账户卖给电信诈骗、 网络 赌博等犯罪组织,用于转移赃款、洗黑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经浙江省海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李雨、胡宁等44名被告人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至六个月的不等刑期,各并处罚金。另外,王祥还在审理中。
被骗资金均流入两家公司账户
小美是天津人,2020年4月,她在“探探”上认识了一个叫小天的好友。小天自称是辽宁大连人,和朋友在天津合开了一个互联网工作室。二人聊得很投机,没过几天便发展成为男女朋友。
一次热聊中,小天告诉小美,他破译了一个博彩平台的数据,可以预测平台开奖的结果。“一开始我也不大相信,就往这个账户转了100元钱,但随着我按照小天的建议投注,每把都能押中,提现也都成功后,我慢慢相信了。”
尝到甜头的小美对男友越来越信任,往账户里充值的金额也越来越多。然而小美在一次充值10万元后,提现却失败了。客服告诉小美,游戏账户本金未达到20万元无法提现,后又以交易流水未达到提现数额、账户冻结等为由,要求小美再次向账户转账。短短几天,小美便充值了50万元。
此后,小美几乎每天都要找客服要求提现,但一直未能如愿。前几天还在热聊的男友也不见了踪影,小美这才意识到被骗,急忙报警。
远在青海的小兰也遭遇了相同的骗术,在网友的推荐下,小兰下载了一款投资App,被诈骗团伙以缴纳风险管控解除金、账户解冻金等名义骗走120多万元。
警方调取交易流水后发现,小美等人充值的资金几经流转都流入两个对公账户:嘉兴市开某贸易有限公司、嘉兴市蔓某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9月,警方顺藤摸瓜分别找到了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雨、胡宁。
老乡提供的赚钱门路
李雨、胡宁被抓获归案后,很快交代了犯罪事实,由此牵出了背后的主谋王祥。
原来,2020年初,在广州打工的李雨从老乡王祥处得知了办理对公账户可以赚钱的办法。“保证安全,我是你老乡,还会骗你不成?到时候你只要露露脸、签签字,来回住宿费、伙食费我都给你报销……”虽然有点担心,但在王祥的鼓动下,失业缺钱的李雨还是动心了。
同年3月,王祥安排李雨到一家小旅馆住下,教他在网上注册了一家“嘉兴市开某贸易有限公司”。紧接着,王祥给李雨订好前往浙江的机票,并告知李雨还有其他人跟他一同前往浙江办理对公账户。当天晚上,李雨便见到了胡宁。
“我刚见到胡宁时,他穿的衣服很脏,头发也很长很乱。”同李雨的境遇差不多,胡宁在广州务工,受疫情影响失业在家。
第二天一大早,二人结伴从广州辗转到了浙江海盐。当天晚上,王祥便通过手机对二人进行了“远程培训”,传授如何应对银行工作人员核查的经验。
因为事先有所准备,李雨和胡宁在银行很快便办好了两套对公账户。回去之后,李雨、胡宁将营业执照、公章、对公账户结算卡、U盾等全部交给了王祥,除了报销了往返机票费、住宿费和伙食费,二人各拿到了1000元好处费。
“王祥没有告诉我们他要这些对公账户的用途,但我们心里知道应该是给违法犯罪分子转钱用的,不然光明正大的钱怎么会需要别人的银行卡转账呢……”李雨向侦查机关交代。后经查实,二人注册的“空壳”公司对公账户在短短两个月里,交易流水就达到995万元,其中有8名被害人总计112万元的被骗款项通过上述对公账户转移。
幕后人倒卖“空壳”公司290余家
2020年10月,海盐县公安局以王祥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向海盐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检察官审查后发现,从王祥租住房里查获了十多份他人的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开户单,同时他手机聊天记录中也有大量买卖营业执照、对公账户的内容,据此初步判断王祥是倒卖账户的职业卡商。但王祥到案后仅承认收购李雨、胡宁办理的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对其他犯罪事实一概否认,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为进一步揪出这一庞杂的贩卡链条,检察官将王祥的手机聊天记录和银行卡、支付宝、微信交易流水等数据进行碰撞对比,梳理出已被倒卖的50多家“空壳”公司名单,再结合企业查询App平台进一步锁定出售人信息及其他可能被倒卖的关联公司,由此该案庞大的倒卖关系网逐渐浮出水面。
侦查机关根据检察机关给出的继续侦查提纲,以点带面,进一步扩大“空壳”公司名单范围,集中警力前往江西、广东、广西、海南等地将注册者及卡商抓获归案。经过检警通力协作,截至目前,该案共捣毁职业贩卡团伙3个,抓获涉案人员69名,查明被倒卖的“空壳”公司290余家、对公账户180余个,涉及总资金流水超2亿元。
起初王祥以为只要自己不开口,犯罪事实就不会被发现,但是当检察官将全案的证据一一展示在他面前时,他的心理防线彻底崩塌,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表示愿意认罪认罚。
据王祥供述,该团伙采用广撒网的办法,通过专人招工及微信群、QQ群发送兼职信息的方式招募办卡“工具人”,一旦发现潜在目标,便以欺骗、利诱等手段,让这些人前往全国各地注册“空壳”公司,并办理对公账户,然后以每套1000元至2000元的价格进行收购,以4000元至7000元的价格倒卖给上家,从中赚取差价。对公账户就这样进入了黑市场,经过层层倒卖,被境内外犯罪分子用于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
“由于对公账户比个人账户有更高的转账额度、用于诈骗可信度更高等特点,很多诈骗分子借助对公账户,转移来历不明的‘黑钱’,逃避公安机关的追踪和打击。”承办检察官柏水英说,有些人为了眼前的 蝇头 小利铤而走险,殊不知不仅自身可能涉嫌犯罪,沦为“阶下囚”,还可能成为信息网络犯罪的 帮凶 ,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范跃红 魏洁萍 林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