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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谈唐山打人案涉及什么犯罪 没有愤怒就没有正义 唐山打人女子出狱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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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河北省 唐山 市某烧烤店多名男子骚扰殴打女生事件引发关注,多条相关话题“爆”上微博热搜。

据唐山警方通报,初查案发时 犯罪 嫌疑人陈某志进入烧烤店内对正在用餐的四名女子中的一人进行骚扰并殴打对方,随后陈某志同行用餐人员刘某等冲入店内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并将受害人拖至店外继续殴打。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目前,九名涉案人员已全部被警方抓获归案。

11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罗翔 就此事发文:

有人说看到这种新闻应该冷静冷静再冷静,不要情绪激动。不过,我觉得这种超越性的思维可能不是温血动物所应该具备的情感。如果对于邪恶只有冷漠,而没有愤怒,那么正义也就是失去了感性的基础。

我们为什么对此类案件愤怒,因为我们都是血肉之躯,同情他人就是同情自己。我们希望法律能够保护我们,让我们不至于成为下一个热点事件的被害人,被人伤害与侮辱。因此,法律一定要捍卫人的尊严,倡导对人的尊重,任何物化践踏人格尊严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谴责。

作为法律人,我们往往对我们的专业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但法律能做的其实不多,更重要是人们的道德自律。我们能否有羞恶之心时常审视我们的内心。

人的内心充满着无数的张三。因此,每一个热点案件都应该让我们自省:我们能否真正地尊重他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性别、年龄,每一个人都拥有平等的人格尊严,这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共识。无论如何,人都不应被奴役与凌辱。

道德终究是一种自律,但这种自律也许比法律的他律更重要。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