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法规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法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举个例子
01、李叔毕业后在浙江工作参保缴费9年,之后又去上海工作参保缴费12年,目前在户籍地江苏工作并参保。他下个月退休,在哪领养老金呢?
答:江苏。这是第一种,属于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正在户籍省参保缴费的情况,直接在户籍所在省江苏退休领养老金就行。
02、小王是福建户籍,毕业后在深圳工作参保11年,然后去上海工作,并且一直在上海工作并参保10年以上,待遇领取地在哪?
答:上海。社保关系不在户口所在地,而且在社保关系地上海缴费年限满10年,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
03、杨阿姨先在老家山东工作并参保缴费11年,之后随儿子去安徽工作参保缴费10年,然后又去河南工作,到退休年龄时已在河南参保缴费6年,她在哪领养老金呢?
答:安徽。这是第三种,属于到退休年龄时,不在户籍省参保缴费,且有缴费满10年的省的情况,在最后一个参保缴费满10年的省安徽领取待遇。
04、刘大爷户籍在山西,在山西参保缴费一年后,就去河北、河南、湖南、湖北、江西、广东打工了,可是没有一个省参保缴费满10年,他在哪领养老金呢?
答:山西。这是第四种,属于退休时,不在户籍省参保缴费,且每个省累计缴费均不满10年的情况,在户籍所在省山西退休领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