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上午11时,经过24小时的拍卖时间,四川 新网银行 6%的 股权 (1.8亿股)首次拍卖结束。这场拍卖共43人设置提醒,有2100次围观,但结果以流拍告终。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此次拍卖原定于5月17日进行首次竞拍,但因被执行人提出异议,该场拍卖被法院撤回。近半年后,该标的才重新挂网。
拍卖信息显示,此次起拍 价 为3.222亿元,折合每股起拍价为1.79元,相对半年前撤回的3.628亿元有所降价;评估价也为3.222亿元,相较半年前的首次评估价5.184亿元,打了6.2折。
阿里拍卖官网截图
上述四川新网银行6%股权的持有人为四川省巨洋企业管理集团(以下简称“巨洋集团”),其产业涉及文化旅游、饭店、金融、房地产、商贸物流等,但近年来债权纠纷缠身。
红星资本局此前报道,这起拍卖源于巨洋集团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由于被执行人巨洋集团未全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履行法院相关判决,2018年-2021年,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先后查封、拍卖了被执行人所持有的新网银行1.8亿股股份。(更多信息请戳此前报道《巨洋集团1.8亿股新网银行股权将拍卖,法定代表人9次被限高》)
对于股权拍卖,新网银行曾表示,此次拍卖为股东自身事项,与新网银行无关联。而且因股权占比较小,巨洋集团无银行董事监事席位,未参与新网银行经营管理,不会对银行经营产生影响。
另外,天眼查数据显示,四川省巨洋企业管理集团已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其法定代表人马开贵已9次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其中有5次是由于房屋租赁纠纷。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换言之,若新网银行股权二拍后再次流拍,则会进行第三次拍卖;若第三次依旧流拍,则将面临被变卖的境况。
红星新闻记者 俞瑶 谢雨桐
编辑 余冬梅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