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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这家大超市三文鱼买一送一,男子食用后发现不对劲!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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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特价也不该出现质量问题!”12月8日, 柳州 市民吴先生向今报热线反映,他7日晚9时许,在谷埠街大洋仓储 超市 购买了一份买一送一的 三文鱼 ,食用后半小时出现拉肚子的症状。仔细查看剩下的一盒边沿是黑绿色的。他找到超市希望赔偿,双方协商不下,于是向今报求助。

记者从购物小票上看到,吴购买三文鱼的时间为7日晚上9时15分。他说,因为是两盒累在一起销售,买一送一,价格仅为40.5元。当时,三文鱼所剩不多,大概只剩下七八盒。

回家后,11时许,他生吃了一盒。入口后发现肉质很油,感觉像留了好几天的食品,不太新鲜。不料,半小时后就开始拉肚子。再打开下面那一盒,发现边沿有点黑绿色,还发出一股恶臭。

在包装盒子上,吴只看到“包装日期12月6日”,并没有注明保质期。

第二天,他来到到超市,工作人员称也有可能是天气冷,吃了生的食物,肠胃不好。“这明是三文鱼有问题……”他将三文鱼拿出来,工作人员拿查看商品后称,只能按照原价赔偿,即赔偿40.5元。如果检查医院证明是三文鱼引起的,超市愿意赔偿医药费。

吴先生则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检查后,他希望赔付医院的检查治疗费,并按照法律规定赔偿1000元。

吴在医院进行了抽血和大便化验,检查费40多元。医生称,如果是食物引起,也很难化验出,因为拉肚子时,已经把残留的变质食物基本排尽。从血常规上看,有轻微的急性肠胃炎。12月8日下午,记者来到该超市的生鲜区,发现不少切片的鱼,但是并没有发现三文鱼。工作人员称已经销售完毕,新的一批货还没到。

随后,柳南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也来到现场。执法人员称,他们接到了消费者投诉。随后,柳南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对超市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涉诉食品三文鱼已经售完。检查中,未发现该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三文鱼问题。超市负责人提供了涉诉产品的进货单据,单据显示该超市于2021年12月4日购进一批“冰鲜三文鱼切”。同时出示了产品检验报告,显示“合格”。

市场监管 部门 表示,暂时无法确定是否是三文鱼问题引起拉肚子,他们会持续关注,看是否有同类问题的相关投诉。该超市刚开不久,执法人员也提醒超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约双方进行调解。

12月9日,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这批三文鱼保质期为七天。货到后,超市进行了分装,并在外包装打上包装日期,但是没有标示保质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应当标明保质期。对此,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该超市整改,并给予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