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在城里赚到钱后,都喜欢在城镇买一套房子,同时还希望回乡建一套像样的小别墅,而田地成为了他们建房的目标。因此国家也发布了 农村 宅基地 建房新政策,据了解以下五种情形不可申请宅基地建房。
一、不符合 分户 条件的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年龄必须满18周岁以上,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并且已成家立业。不然也申请不了宅基地建房。
二、存在“一户多宅”情形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也就是说一家人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这就叫做一户一宅。如果你家是一户多宅,不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
三、将原有住宅出卖、出租、赠与他人的
农村 村民 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如果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者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建房的,不予批准。
四、家庭可分户户数小于村民宅基地房屋数量的
家庭可分户户数小于村民及其家庭成员名下的宅基地房屋数量的,含合法登记的宅基地及地籍调查登记的未经审批的农村住宅总数量。
五、违反“建新拆旧”政策的
未将旧宅基地退回给集体经济组织的,再请宅基地建房的,不予批准。
在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进一步明确一户一宅认定方式,不以户籍分户登记作为宅基地分配的前置条件,创新采取多户合建、提前预支建设村民公寓式住宅、宅基地及住房置换城镇住房等方式多渠道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