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1、 已在深圳社保中心停保
2、 接收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转入的社会保险关系的证明
3、 省、市社保经办机构之间的转移,须在退休前3个月方可办理
深圳养老保险转移所需材料
1.本人办理: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
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原参保单位代办: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
原参保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他人代办: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