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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乡居民医保调整过渡期缴费标准2022 职工个人账户按半年标准预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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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厦门城乡居民医保调整过渡期缴费标准

自2023年1月1日起,厦门市医保年度调整为按自然年度执行,即从原来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将今年下半年作为调整过渡期。

“三调整”:过渡期内按半年标准执行

调整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按半年标准缴纳

我市现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标准为1140元/人/年。过渡期内,按现行的半年标准,即570元/人征缴,其中,个人缴费为200元/人、补助为370元/人。过渡期半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在今年4-6月集中征缴。

需特别提醒的是,医保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调整为每年10-12月缴纳下一年度保费,具体缴费标准届时按我国有关法规执行,即今年10-12月要缴纳2023年1-12月的城乡居民医保费。

调整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半年标准预划拨

过去,每年7月1日将本市职工全年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预划入到个人账户。过渡期内,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半年标准一次性预划入。

2023年起,本市职工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和划入方式按我国有关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