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在第八个“国家 宪法 日”即将到来之际,襄阳市樊城区法院组织行政案件庭审观摩活动,通过以案释法,进一步弘扬宪法和 法治 精神,樊城区部分行政单位负责人旁听了此次庭审。
案情回顾:2021年7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以排放水污染物、逃避监管为由向某混凝土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30万元、责令改正等处罚。混凝土公司不服该处罚决定,遂向樊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原、被告诉讼代理人进行法庭辩论
上午9点,随着庄严的法槌落下,庭审正式开始。庭审中,案件原、被告双方就争议焦点问题进行质证、辩论,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在审判长蔡永红的主持下,整个过程井然有序。
法庭辩论环节后,审判长蔡永红通过对案件事实的分析和法律的释明,向市生态环境局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该局负责人听取了法官司法建议后,当庭表示后续会逐步落实整改措施。该案将择期宣判。
聚精会神观摩庭审中
旁听人员严格遵守法庭纪律,紧跟庭审节奏,亲身感受了案件审理、辩论的全过程,大家对本次庭审程序、审判作风等给予了充分肯定。樊城区司法局副局长黄斌表示:“今天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很受教育和启发。通过旁听,对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有了更直观的感受,也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的法治观念,帮助我们树牢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樊城区法院一直以来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法官通过公开庭审,明理析法,有效普及法律知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助推法治襄阳建设。
【来源: 樊城法院 】
【来源: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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