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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天津2020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细则 2022年退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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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_天津企业退休涨工资方案细则最新消息

根据《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精神,经天津市批准,并经人社部审核同意,现就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自2022年1月1日起,对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及按照《关于颁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方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方法〉的通告》办理退职的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方法

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8元。

挂钩调整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2.5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22.5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21年末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4%增加养老金。

适当倾斜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安置到企业工作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业干部,按照本通告前述法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3565元的,补齐到3565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员按原渠道列支。

四、发放时间

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今年1至6月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一并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