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我市正式启动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和2022年度不同,2023年度按全省统一时间集中缴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年·人。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为本指定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一是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二是我市各类全日制高校、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等在校学生;三是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教职人员;四是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国内市外人员;五是持有本市居住证或外国人居留许可的境外人员。
据介绍,2023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号到12月31号,没有在这个时间段缴费的,将无法享受全年医保待遇。
已在我市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且参保状态正常的群众,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由医保信息系统默认续保登记,无需重新办理医保参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