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描述
参保单位可以在公共服务网站为符合异地门诊慢病申报条件的参保人办理异地门诊慢病申报业务,符合异地门诊慢病申报条件的参保人可以在公共服务网站自助办理异地门诊慢病申报业务。
二、操作步骤
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网厅
1.输入账号密码,进入吉林省医保信息平台网上服务大厅主页,再选择“进入单位网厅”,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2.点击“更多服务”,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3.找到“参保人个人业务代办”选择“门诊慢病申报”输入参保人证件号码后点击“查询”,“新增”后填写相关信息、上传附件后点击“提交”。
4.提交后找到“我要查”,点击“待审核事项信息查询”或“已审核数据信息查询”查看办理进度。
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
1.进入吉林省医保信息平台网上服务大厅首页,选择“个人登录”,使用我国医保服务平台APP扫码登录,选择“进入个人网厅”,进入查询页面。
2.找到“我要办”选择“异地门诊慢病申报”,点击“新增”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附件后点击“提交”。
3.提交后找到“我要查”,点击“待审核事项信息查询”或“已审核数据信息查询”查看办理进度。
微信公众号
1.登入“吉林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选择服务大厅。在“业务办理”中选择“异地门诊慢病申报”。
2.填写异地门诊慢病申报鉴定信息、就医信息—点击“下一步”。带“*”项为必填项。
3.上传异地门诊慢病申报材料—点击“提交资料”。带“*”项为必填项。提交成功等待审核。
三、注意事项
1.异地医疗机构名单可登陆我国医保服务平台或下载我国医保服务平台 App 查询。
2.申请异地门诊慢性病待遇备案的参保人员应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后再进行异地慢性病备案申请,申请通过后享受参保地门诊慢性病待遇。
3.由定点认定机构确认待遇有效期及办理材料有效期。
4.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后可直接办理变更业务变更至就医地定点医药机构,在范围内本地和异地共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和一家零售药店。
5.门诊慢性病待遇年度内可多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