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 农村 建房,不似以前可在自己喜欢的地方建造,而是要在符合规划需要的 宅基地 上建造。那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是属于个人吗?盖房子需要什么 条件 和程序?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下吧。
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是属于个人吗?
1.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 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宅基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属于个人。
2.如果是合理合法建造,有相应的房产证等证书,那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就是属于个人的。
农村盖房子需要什么条件和程序?
由于各地的情况和政策不一样,所以对于农村盖房的条件、程序也是不一样的。例如:
安徽:农村 村民 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山区和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第四十四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1.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房分户,原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
2.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3.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没有住宅需要新建住宅的;
4.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用的;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村村民建住宅,由本人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南安:单户家庭人口3人以下的,宅基地面积申请批准不得超过80平方米,属使用村庄建设用地,其它未利用地的可以增加不超过30平方米,即不超过110平方米;单户家庭人口3人(含3人)以上的,申请批准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属使用村庄建设用地,其它未利用地的可以增加不超过30平方米,即不超过150平方米。多户合建的,申请批准宅基地面积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1.家庭现有人均宅基地低于30平方米,需要新建或扩建住宅的;
2.因国家或者集体建设,实施城乡规划以及进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征收安置的;
3.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安置的;
4.向中心村或者农村住宅小区,农民公寓等集聚的;
5.村民自愿无偿退出全部旧宅基地的;
6.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虽然各地对于建房的面积、高度等都有不同的规定。但是不管是在哪里建房都是需要办理申请手续,获得相应证件后才能建造的,需要建房的朋友可得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