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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安徽省在18个县试点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附详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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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 安徽省 农业 农村 厅获悉,该厅近日印发文件批复,在18个县(市、区)开展农村闲置 宅基地 和闲置 住宅 盘活利用试点示范,要突出服务乡村振兴,确保盘活利用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全部用于农业农村。那具体是哪18个县呢?具体怎么盘活?详情如下:

一、具体是哪18个县?名单公布!

合肥市长丰县、肥西县、淮北市杜集区、亳州市谯城区、宿州市泗县、蚌埠市禹会区、阜阳市界首市、淮南市八公山区、滁州市南谯区、六安市叶集区、马鞍山市当涂县、芜湖市芜湖县、宣城市绩溪县、铜陵市铜官区、池州市东至县、安庆市桐城市、黄山市歙县、休宁县。

二、闲置宅基地和住宅可怎么盘活?

安徽省将鼓励因地制宜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商物流、乡居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依法依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为 农民 建房、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等提供土地等要素保障。

同时强调:严守宅基地集体所有制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批复要求,各试点示范县(市、区)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晰落实责任分工,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市级农业农村局要强化检查督导,注重解难帮困,确保按期保质全面完成各项试点示范任务。

此外,安徽省还提出,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进行统一盘活利用。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依托自有或租赁闲置住宅发展乡村产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