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地税局委托国税局代征税费的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在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同一窗口申报缴纳增值税等有关税费。
4、在同一窗口领取发票。
5、需要带以下资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审批表。
6、税务登记证副本。
7、办税人员本人及本人身份证。
8、双方购销协议或购方证明。
9、购方的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银行账户。
10、银行卡。
11、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