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到了要报废的时候一定要及时报废,否则这个后果很严重,这样直接影响到 驾驶证 的换证,还有申领,那么车辆未报废但车已不存在了怎么办?
车辆不存在,这个情况需要提供灭失证明,具体是这样的:
1、自然灾害造成的车辆损毁,比如地震、泥石流等,这个主要是由事故发生地政府出具灭失证明。
2、失火事故导致的车辆损毁,发生地的公安消防部门可以出具机动车的灭失证明。
3、交通事故导致的车辆灭失,因为交通事故有报警处理,所以这个灭失证明主要是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
4、车辆被盗之后要及时报案,如果没有追回导致的车辆灭失,这个灭失证明主要是由事故发生地的派出所或者公安部门出具。
车辆符合报废要求不报废,还继续驾驶的话一旦被查处就会处以两百 元 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机动车驾驶证还会被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