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医保局复核批准,自2022年9月1日起,哈尔滨市正式开通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一、跨省直接结算五种门诊慢特病:
试运行期间,我市已办理长期异地安置就医备案,且已经取得 门诊慢性病高血压病合并症、糖尿病合并症和门诊特殊疾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五种门诊慢特病 资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参保人。
二、 跨省直接结算 方式:
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可在安置地已开通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时,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就医地统筹区管理,参保患者在就医地统筹区域内可按需选择医疗机构就医治疗。
三、 跨省 直接结算待遇
慢性病高血压病合并症、糖尿病合并症和特殊门诊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支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参照参保地待遇标准执行。
尿毒症透析治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标准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不区分就医地医院级别,医保政策范围内项目不区分甲乙类, 城镇职工支付比例为95%,城乡居民支付比例为90% ;未在异地直接结算的,可以现金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待遇支付标准参照参保地待遇标准执行。
同时, 外省市来哈人员也能在我市首批开通的各县(市)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相关门诊费用。
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公共服务平台APP查询省内外开通五种门诊慢特病病种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四、各县(市)开通异地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名 称 地 址 1 尚志市人民医院 尚志市中央大街 243 号 2 通河县人民医院 通河县通河镇 3 五常中医医院 五常建设大街 417 号 4 依兰县人民医院 依兰县依兰镇健康街 200 号 5 木兰县人民医院 木兰县木兰镇奋斗路 6 宾县人民医院 宾县宾州镇西大街三十五号 7 延寿县人民医院 延寿县延寿镇西同庆街 365 号 8 方正县人民医院 方正县方正镇山花街 94 号 9 巴彦县人民医院 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镇吉庆委吉西路 15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