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是按照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由于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公布有一定的滞后性,所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度虽然是按照从每年的1月到12月为一个及缴费年度,但各地缴费基数的公布都是从每年的7月1日到第二年6月30日。
由于每年缴费基数不是从1月1日开始执行,所以在缴费年度内都存在一个补差问题。比如湖北省公布的2021年7月1日到2022年6月30日的缴费基数,是在2021年的6月22日公布的,实际上是从7月1日开始执行,在6月30日之前都是按照2020年公布的缴费基数执行,到了新标准公布以后,很多地方还存在一个新标准和旧标准之间的补差问题,有的是在8月份的缴费标准中扣除差额部分,也有的是在年底扣除差额部分。
现在养老保险已经实行了省级统筹,从2022年1月开始实行全国统筹,但社保的缴费基数在公布之前还要报审核。武汉市作为湖北省的省会,同样需要按照湖北省人社部门统一公布的标准执行。
按照湖北人社部公布的2021年7月1日到2022年6月30日社保缴费基数来看,并不是按照全省统一的一个标准执行,而是根据湖北省各个地区不同的情况分为三个缴费档次。这个缴费档次主要是缴费基数的缴费档次,是按照地区来划分的。
比如第一档包括了武汉市和省直单位,缴费基数为6233元,缴费下限为每月3740元,缴费上限为每月18699元;第二档缴费基数为5250元,缴费下限为2880元,缴费上限为15750元。包括黄石、十堰、宜昌等7个城市;第三档缴费基数为5000元,缴费下限为2700元,缴费上限为15000元,包括了恩施、黄冈、天门等9个市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