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一名缴存人最高可贷50万元。
在中山市无房产且在中山市工作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可申请每月全额提取其月缴存额用于租房支出,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至少100元的余额,自申请之日起两年内可享受。
新就业毕业生住房公积金提取适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全日制的硕士、博士毕业生都可以享受。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相关毕业证,按毕业证发证时间界定毕业时间。享受满两年后,如申请人在本市仍无房产,将自动转为一般租房提取,即每月提取300元或50%的月缴存额。
在中山市购买首套房、第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名缴存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80万元调整至90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后,目前实施的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惠所对应最高贷款额度也会相应调整。第一到第六层次高层次人才可上浮5倍的贷款额度,调整后每人最高贷款额可上浮到300万元;第七到第八层次高层次人才、副高职称人才及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可上浮30%的贷款额度,调整后每人最高贷款额可上浮到65万元;紧缺适用人才可上浮20%的贷款额度,调整后每人最高贷款额可上浮到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