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根据现行法规,凡是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法规生育的女职工,均可享受128天假期的生育津贴(我国法规的产假98天加上30天生育奖励假);
因我国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晚育假,早于本市新修订的《计划生育》和生育保险时间,因此相关法规,晚育假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不应同时享受;
参保人员在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且在前已按原法规领取晚育假生育津贴的,不再享受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
1、领取流程为产后三个月内把材料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后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2、女方单位每月5日到25日的报给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账后将发给本人。
3、如果女方没有符合领取条件,男方符合条件的,也可以通过男方的保险领取相应的生育津贴。需要相同的材料,相同的领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