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包括三大部分。
这三部分计算公式,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是全国统一的,过渡性养老金是各个省市自行确定的,我国设立的基本原则,各地有一定的差别。
三部分养老金计算公式中涉及到了社平工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计发月数、过渡性养老金计发时间、过渡性系数等七大因素。
七大因素的究竟是什么意思?
第一,社平工资。一般又称为退休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现在一般也称为退休当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主要原因还是由于2019年我国改变了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口径,由过去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改为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社平工资,因此也要实施过渡。
现在,一般养老金计发基数都会高于当地的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最终两个口径会统一的。
第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包含了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是具体到月的。
视同缴费年限,指的是我国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以前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
第三,缴费指数。缴费指数一般我们可以称之为缴费档次。比如说某一个月我们的缴费档次是60%,这个月的缴费指数就是0.6。在使用的时候,我们都用的是平均缴费指数这个平均值。
像北京、上海、天津等地,对于视同缴费年限还有相应的视同缴费指数,一般都是按照1计算的。但是山东等一些地方也没有视同缴费指数,都是按照实际缴费指数来计算。
平均缴费指数的计算,一般都是建立个人账户以后的缴费年限才计算平均缴费指数,之前的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