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要什么条件?
据了解,目前很多地区的失业补助金实施期限再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失业补助金的申领程序和具体要求通常不变,不过申领人员范围有调整。
以江门市为例,本次失业补助金申领人员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1、2021年1月1日后,在江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1日后,参保人失业前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所在地为江门市,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注意:对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原符合条件但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人员,自今年7月1日起不再受理申请补发。
二、失业补助金可以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吗?
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是不可以同时领取的。
失业保险金是社保中的失业保险在参保人失业之后,由相关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一般需要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才能领取,而且有时间限制:若累计缴费满一年但不满两年,则可领取四个月,此后每增加一个缴费年限,可多领两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