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要求和保定市清苑区《关于完善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制的实施》,经区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20日至5月31日在我区集中开展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我区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1.全区城乡居民参保覆盖率要确保达到95%以上;2.完成市下达的扩面;3.对省下发的未参保人员数据进一步核实,符合参保条件的应保尽保。
二、征缴范围和实施方法
征缴范围
辖区内年满16周岁,非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覆盖范围,具有清苑户籍的城乡居民,都纳入参保缴费范围。
缴费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设7个档次,即:每人每年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按年度参保缴费,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缴费档次。
二级以上残疾人和四级以上残疾部队人员、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缴费困难群体,仍可按我国法规的100元/每年每人的档次享受代缴。
按照河北省人社厅《进一步做好社保扶贫工作》要求,今年对于建档立卡人员不再代缴,但对其保留了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此类人员各乡镇要将缴费告知本人知悉,并关注收入情况,防止出现返贫。
缴费方式
采用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缴费为主、办税服务厅窗口和自助办税终端缴费为辅的方式进行征缴。
实施方法
集中征缴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