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条件
1.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其以上的办理退休手续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保人员从事符合我国法规的提前退休工种,累计达到法规年限,本人申请,可在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至正常退休年龄期间任一周岁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对于曾在原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以上、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2年以上的女参保人员可以选择50至55周岁之间任一周岁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他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年满55周岁时方可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领取材料
城乡居民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材料
1.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4.《养老手册》
死亡待遇
1.本人户口簿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医院、司法部门证明
领取流程
1.申请人向有关机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机关部门人员审核材料,申请人填写相关表格
3.审核通过,机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将供养直系亲属资料归入离退休人员档案
领取额度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为9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注:具体基础养老金按当地实行。
企业职工退休人员:
1.基础养老金:
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领取年龄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其中1998年7月后参保的农村户籍合同制女工人要年满55周岁。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