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根据从2022年1月起,江苏省执行新的社保缴费法规。单位职工以本单位本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按16%缴费,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缴费。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0%缴费。参保人员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我国和省法规的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我国法规最低缴费年限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022年3月起,江苏省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如下,包括三个部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以本人退休上一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参保人员1992年至退休当月的缴费工资指数平均值,按照我国统一法规计算。
实际缴费年限就是单位和个人实际缴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为当地实行基本养老保险或者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前,参保人员按照我国和省法规计算的连续工龄,折算缴费年限是1991年底前参保人员从事特殊工种工作,依照我国法规折算的连续工龄。折算缴费年限不得超过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实际提前退休的时间,且不得超过5年。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我国统一的计发月数确定;参保人员年龄未满40周岁的,计发月数按40周岁的标准确定;超过70周岁的,计发月数按70周岁的标准确定;年龄超过表列某整数的,按下一档计发月数确定。如果是50岁退休,计发月数就是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