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调整从2022年1月起执行,1月-7月新增加的养老金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从8月起,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
从2022年1月1日起,为我市2021年年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待遇。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1年12月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
今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
一是定额调整
体现社会公平原则,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40元增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
二是挂钩调整
以“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为原则,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按退休人员2021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调整增加;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
三是适当倾斜
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2021年达到7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企业退休的7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已在达到领取年龄的次月由社保信息系统自动为其增发相应标准的高龄补贴,本次养老金调整不再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