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社局7月20日公布,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受益人群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倾斜调整“三结合”的方式,以更好满足退休人员预期。
据介绍,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加发28元,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即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1%加发。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退休人员,超过20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挂钩调整体现效率原则,有利于激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
倾斜调整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企业相关干部予以照顾:一是对年满7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按年龄分4个档次进行倾斜调整。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0元;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6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200元。对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纳入以后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二是对企业相关干部倾斜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相关干部基本养老金经调整后,仍未达到本次调整后的深圳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本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发放。
此次调整从2022年1月起执行,1月—7月新增加的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从8月起,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