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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不罚、一般违法首次警告…吉林省交管执法显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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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坚持开门纳谏,通过开展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网上调查,针对全省交警系统“六类条线顽疾”和基层群众通过“ 交管 12123平台”提出的248项意见建议精准发力、分类施策、对症下药,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企服务举措,全力破解基层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过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倾听、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交通执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交管工作的惠民“力度”、爱民“ 温度 ”和为民“加速度”。

实施轻微违法“首违不罚”

建立“轻微违法清单”,对现场执法发现未造成影响通行和安全后果的轻微交通违法,特别是货车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由执勤交警口头告知违法行为,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后予以放行。

对交通监控设备记录的轻微交通违法,通过发送手机短信通知车辆所有人,督促提醒遵守交通法规,不进行处罚。

实施一般违法首次警告

建立“一般违法警告清单”,对列入清单的交通违法,未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且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前半年内,车辆和驾驶人在本省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的,给予警告。

现场执法时,因网络等原因无法核实的,按照首次违法作出警告处罚,不予罚款处理。

实施常见违法先行提醒

对交通监控设备记录的常见多发交通违法行为,通过电子屏提示、发送短信等方式,督促提醒当事人按要求主动纠正,未在限定时间纠正的,再予以处罚。

同一机动车在同一点实施同一违法行为达到3次的,通过发送短信等方式进行提醒。

实施临时停车不予处罚

针对城区停车难问题,对学校、机场、车站、医院、商业区等交通枢纽周边道路接送旅客的短时上下车,周末、节假日、夜晚在住宅小区周边道路停车,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不予处罚。

通过改进执法四项措施,全省交警共计实施轻微违法不予处罚20.6万起,对首次违法处以警告10.36万起,查处轻微违法同比下降91.72%。

市民通过交管12123平台、政府网站、公开电话等渠道反映的交通乱象、投诉执法数量同比大幅下降,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实现了法律效果、 社会 效果有机统一。

吉林日报全媒体 记者:董鹏宇 实习生:潘婷

【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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