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2020年我国 土地整理项目 以及土地整治范围
根据我国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和对财政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土地整治项目同工程项目一样,都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建设范围、建设内容、建设周期、责任主体、资金筹措等方面的保障措施。经过多年来的实践,在我国的土地整治工程中已形成了固定的工作流程。
自然资源部将于2019年12月启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经验。基于小编对于当前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初步了解进行初步的探讨说明;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促进农村宅基地有序退出的有效途径。
第一、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要做些什么
从土地整治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的全域土地整治是从2000年开始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从2007年左右开始实施的土地整理开发项目,从2008年开始实施的建设用地三旧改造项目的升级版,逐步发展到为解决地区性土地问题而进行的综合整治,包括农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和生态恢复等多种因素和多种形式的综合整治。简单说只要在国土范围内需要进行整理及实施的工作内容都均应该纳入整治范围!
第二、整体的整治试点工作的目标是需3-5年时间,地域省域范围内总结一套比较适合各省情况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经验,研究更多的政策创新与突破,为下一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奠定政策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