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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担心农村住房面积超标啦!国家层面没有出台限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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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网上都有流传各种关于农民 住房 标准 面积的文章,并且这些文章里面的数据还都各不相同。

另外,很多人还把农民住房面积和 宅基地 面积给搅在一起了,然后傻傻分不清楚。

比如说有一篇文章中就说了:1999年以前建房的,登记面积以333平方米为基准进行审核。1999年以后(包括1999年)建房的,登记面积以267平方米为基准进行审核。

而在另外一篇文章中,却说:在农村宅基地面积方面,是根据人均耕地面积来确权,人均耕地面积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地区,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而人均耕地面积超过一千平米的地区,宅基地面积及不得超过233平方米,对于耕地面积充足的坝上地区,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467平方米。

这就让很多农民搞不懂了,这怎么两个数据不一样呢?到底哪个是对的?其实,两者很有可能都是对的,但是却并不是每个地区都是这个标准的。

而在最近几年,也有很多农民朋友在抱怨,说住房太小了,家里人太多了,去公安局分户又不能通过,去村里申请宅基地也不给通过,说什么按照标准你家几口人就只能申请这个面积的宅基地。

而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一位叫李君的人大代表也提出了建议,希望能够增加农民住房面积。

最近,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给出了回复:按照《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宅基地和农房面积标准等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除农村危房改造、异地扶贫搬迁、灾后重建等由政府出资建造或助建的项目须执行相关面积标准要求外,农村绝大部分住房由农民自筹资金、自主修建、自管自用,国家层面未对农村建房面积出台限制政策。

也就是说,只有农村危房改造、异地扶贫搬迁、灾后重建等由政府出资建造或助建的这些项目,国家才会对农民的住房面积做出规定,必须按照给出的标准建设。

因此,你要 你的 住房面积并没有达到你们省规定的标准,并且你的住宅并不属于以上那些由政府出资建造或助建的项目,你完全是可以进行加盖的。

当然了,如果你们当地有什么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要求村里的所有住房必须按照统一标准装修建设的话,你还是没办法增加你的住房面积。毕竟国家层面上没有限制政策,这些是全部由省级政府规定的。

至于村里不给通过宅基地申请,那完全是因为国家政策的原因。

因为国家建立了严格的宅基地审批制度,全国各地都要求实施宅基地审批的“三到场”,即宅基地申请实地审查、批准后实地丈量批放、住宅建成后实地核查。

特别是农户住房重建、扩建等,均须按照各地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

只要有一点不符合标准,你就不可能申请到宅基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