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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宅基地最新政策:是否需要审批?怎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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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 对于 农村 来讲,土地和房子是其生存的基础。2020年即将到来,同时关于宅基地又有了新的规定,关于是否需要审批,怎么审批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2020年,宅基地建房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 住宅 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 建设用地 ,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关于宅基地下放:下放宅基地审批权,可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

乡镇政府要落实“三到场”: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

宅基地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对历史上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而非一律收回。

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

所以,在2020年,宅基地建房审批是必须的,建房户提出建房申请,经社、村同意(签字、盖章),村、镇建环办对用地及建房地点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村、镇建环办现场勘查、定点,并对建房户基本情况、现有房屋状况进行核查,符合建房、用地条件的,由村、镇建环办发放规划,用地审批表格。经社、村同意(签字、盖章),由建环办工作人员审核、填表签初审意见。由国土所工作人员填好表格,交国土所领导签注意见。镇人民政府的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到党政办公室盖章,由建环办核发《乡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核批准,建设用地许可证。

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0.30亩),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0.3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