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盈余公积的用途 很多。例如,在企业亏损时,可以自行弥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来弥补;可以转增资本,但是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批准;可以分配股利,但如果当年企业没有利润,不得分配股利。
2、盈余公积(Surplus reserve) :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3、指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形成的、存留于企业内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积累。盈余公积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公益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制企业按照税后利润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2006年新公司法仅规定公司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取消了所有关于“法定公益金”的规定。公司制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规定比例10%从净利润中提取。按照《企业所得税》规定,以前年度亏损可用税前利润弥补,从第六年起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