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待遇
一、普通门诊补偿待遇
二、门诊特殊病种补偿待遇
门诊特殊病种不设起付线,分八类进行报销。
一类: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
报销比例:80%
年度封顶线:5万元
二类:重性精神病
报销比例:90%
年度封顶线:不设封顶线
三类:癫痫病、听力障碍、强直性脊柱炎、帕金森病、支气管哮喘、甲状腺功能亢进、脑卒中及后遗症、重症肌无力、慢性肾炎、心脏换瓣膜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等14种病种。
报销比例:60%
年度封顶线:6000元
四类:恶性肿瘤病门诊化疗和放疗、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治疗、慢性心功能衰竭、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苯丙酮尿症、肝硬化、慢性肝炎、先天性心脏病等10种病种
报销比例:报销比例与同级别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一致
年度封顶线:4万元
五类:糖尿病、高血压病
报销比例:报销比例与同级别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一致
年度封顶线:6000元
六类: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报销比例:60%
年度封顶线:2000元
七类:肺结核规范治疗
报销比例:100%
年度封顶线:7000元
八类:戈谢病
报销比例:60%
年度封顶线:20万元
三、住院补偿待遇
莆田市实行统一的住院报销范围,并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级别实行不同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参保居民合理就医。
四、大病保险补偿待遇
参保人员当年度内,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普通住院报销后超过1.39万元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不设封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