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1月1日起,为福建省2021年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待遇,总体调整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新增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惠及全省220万名退休人员。
据了解,今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方法。其中,定额调整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40元增加,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以“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为原则,与本人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挂钩,在按退休人员2021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调整增加的同时,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
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适当倾斜,对2021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