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广东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各地市将于7月底前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广东全省将有700多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2021年12月按要求办理退休手续,并以2021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计发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出。
广东省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定额调整就是每人每月加发28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体现公平原则。
挂钩调整就是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累计缴费年限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1%加发。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在此基础上,超过20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挂钩调整体现效率原则,有利于激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倾斜调整,体现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一是高龄人员按年龄分四个档次倾斜调整。对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年满10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一定金额,并纳入以后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体现对高龄人员的关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