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要求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我省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左右确定,共惠及我市41万退休人员。
在具体调整上,按要求,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方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保持统一。其中:
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按每人每月增加43元养老金。
挂钩调整,主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所有退休人员均按本人2021年底基本养老金的1.26%挂钩调整;第二部分,所有退休人员均与缴费年限挂钩,阶梯式提高挂钩调整数额。
适当倾斜,主要是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对达到7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多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济宁市已启动相关工作,各级人社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步调一致、倒排工期,确保从2022年1月1日起增发的养老金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