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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例》调整在即:这三类人用宅基地将按年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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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农村 宅基地 确权 颁证进入倒计时:力争2020年全国基本完成!

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从2014年开始,2019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算是为农村宅基地确权划定了关门儿时间节点。

为了确保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自然资源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房地一体的宅基地权籍调查技术方法和确权登记政策,开展了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和登记示范建设,建立工作进度统计汇总制度,推动各地加快推进确权登记工作。

二、 农业 农村部:宅基地立法列入农业农村立法工作重点

8月16日,农业农村部近日在答复人大代表“关于加大宅基地治理力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建议时明确:已将宅基地立法列入农业农村立法工作的重点。并且,农业农村部与其他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多个农村土地改革领域的关键文件,包括《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例》,以及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进入流转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等。

2018年开始,我国开始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具体包括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目前全国共有超过15万个村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亿多人。同时,正在加快推进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的改革。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启动以来,截至2018年底,试点地区共腾退出零星、闲置的宅基地约14万户、8.4万亩,办理农房抵押贷款5.8万宗、111亿元。

三、免费时代结束:农村这三类人使用宅基地将按年收费

更为关键的是,农业农村部表示,对因历史原因形成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的,以及非本集体成员通过继承房屋或其他方式占有和使用宅基地的,探索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下的有偿使用制度。

也就是说,未来农村这三类人使用宅基地将面临收费:

1、农村宅基地面积超过地方规定面积的农户,超出面积将收费

以安微金寨为例,对“一户一宅”超规定面积部分,超过20平方米以下部分,不收取有偿使用费;超出20~7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3元/平方米收费;超出规定面积每增加50平方米,收费标准提高3元/平方米。超出规定面积的宅基地每平米每年收费2-6元。

2、对于一户多宅的宅基地收费

江西省余江县对超出规定标准1-5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年每平方米10元收取费用,每增加50平方米收费标准提高5元,倒逼“一户多宅”农民退出宅基地。

3、对于非集体成员通过继承取得宅基地的也需要收费

山东禹城市也制定了有偿使用办法,36个试点村累计征收有偿使用费740多万元,缴费率达到98%。

此外,对于村庄内部退出的闲置宅基地,探索由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回购,首先预留一定面积用于宅基地再分配,其余按规划通过土地整治后,在县域范围内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