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1日,贵州省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黔东南州公共租赁 住房 运营管理办法(试行)》(黔东南府办发〔2019〕18号)。那么,黔东南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提交哪些材料?只能自己住吗?
一、黔东南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申请租赁公租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城镇 常住居民家庭,城镇新就业或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未满5年,具体年限由县〔市〕确定)、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农村进城就业人员、失地农民、城镇落户农业转移人口、非户籍人员、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等新市民以及乡镇教师、中高等院校职工、卫生健康工作人员以及见义勇为人员、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孤老病残、复员退伍军人、优抚对象家庭;
2、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 规定 标准的;
3、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其中城镇新就业或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县〔市〕规定年限内,不受收入线的条件限制);
4、其他条件。
具体条件由县(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黔东南州公租房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公租房,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常住人口证明)或居住证;
2、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家庭收入证明材料;
4、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材料;
5、县级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黔东南州公租房只能自己住吗?
黔东南州公租房只能用于 承租人 自住,不得出借、转租,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和非法活动。如果承租人出租、出借房屋且拒不整改的,就会被取消保障资格,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其租住的公租房。
下接:黔东南州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全文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