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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村无证房屋拆迁时有补偿吗?这几种情况可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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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国家不得不征收部分 农村 的土地改造工程,而一旦征收就面临补偿、安置等问题,而如果遇上 无证 情况 ,就很难办,那2020年农村无证 房屋 拆迁时有补偿吗?哪些情况可补办?

一、2020年农村无证房屋拆迁时有补偿吗?

虽然我国农村房屋拆迁这一块没有相关法律来说明无证房屋拆迁情况,但是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从这条法律法规中,可以知道无证房子如果想获得补偿必须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认定,但如果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就没有补偿。至于补偿多少具体的需去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二、无证房屋哪些情况可获得补偿?

1.流传下来的祖宅

我国的历史是渊远流长的,因此农村现在很多地区还有着经历过数代流传下来的老房子,大家只要能证明这个祖宅是你的,那么赔偿是能全部获得的。

2.上世纪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的老房屋

据了解,这个时期的房屋因为特殊的历史背景,很多农村老房是没有证件的,但是房屋是合法建成的,只要拆迁是可以领到全部金额的。

3.依法修建的房屋

很多房屋在一开始修建的时候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拿到相关的合法证件,但是只要你符合当地的建房政策规定也是可以拿到拆迁补偿款的。

4老房子

如果你是在农村村集体分配的宅基上建的房子并且符合当地建房规定,那么可以要求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开设证明,证明这个房子是你的,拆迁时也是能够获得补偿款的。

5.《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前建造的农村房屋

《土地管理法》是在1986年审议通过,1987年正式实施的,因此,1987年前建房的行为不能被认定为违法占地,此类房屋可以要求合理补偿。

二、哪些情况可补办?

1、1984 年1 月5 日至1990 年4 月1 日期间建成,取得建筑工程许可证并按照许可内容明确的层次、面积及房屋用途进行建设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但因历史原因审批手续不完整而未登记的房屋。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中对违章建筑处理的原则意见》规定:“一、关于时间界限。考虑到《城市规划条例》是国务院一九八四年新颁发的,各地制定审批城市规划也有先有后,各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合情合理地确定处理违章建筑的时间界限。各地在处理违章建筑时,对时限以前的可适当放宽,时限以后的应从严处理。”因此,1984年是个重要的时间界限。

2、1990 年4 月1 日后建成,因历史原因审批手续不完整而未登记的建筑,包括:1.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按照许可内容明确的层次、面积及房屋用途建设但未经相关部门验收的房屋。2.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或土地使用权证,且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房屋。3.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且已经相关部门罚款处罚的房屋。

3、经县政府批准,因历史原因遗留的可视为合法建筑的其他类型未登记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