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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可以自建别墅吗?建房有哪些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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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农村 ,基本上每家每户都会有自己的房子,设计风格不同,有的是平房,有的是楼房,还有一些人会投入一些资金建造大空间的别墅。那农村是否可以自建别墅吗?建房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农村可以自建别墅吗?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一切建设行为要符合乡村的详细规划。一般情况下,在详细规划中会明确该乡村建设的楼高以及建设规模。据此,在自己家有 宅基地 使用权的土地上翻修房屋要受到具体的已经依法制定并生效的乡村规划的限制各省市规定略有不同,以河北省为例,依据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 村民 委员会应当鼓励农村村民建设二层以上 住宅 ,并按照 村庄 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合理利用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使用土地。村内有空闲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建设住宅。

二、农村建房有哪些相关规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我们可以得知: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占用农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的村庄,要通过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村庄整治、废旧宅基地腾退等多种方式,增加宅基地空间,满足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农户的建房需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可以通过建设农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等方式,满足农民居住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