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直接 发行 是 什么 ?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有什么不同 ?
股票直接发行又叫直接招股。是指股份公司自己承担股票发行的一切事务和发行风险,直接向认购者推销出售股票的方式。采用直接发行方式时,要求发行者熟悉招股手续,精通招股技术并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果当认购额达不到计划招股额时,新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或现有股份公司的董事会必须自己认购来出售的股票。
因此,只适用于有既定发行对象或发行风险少、手续简单的股票。在一般情况下,不公开发行的股票或因公开发行有困难(如信誉低所致的市场竞争力差、承担不了大额的发行费用等)的股票;或是实力雄厚,有把握实现巨额私募以节省发行费用的大股份公司股票,才采用直接发行的方式。
而间接发行是指通过券商经营机构向投资者推销股票的发行方式。即证券发行主体委托发行中介机构发行证券,由发行中介机构代表发行主体办理发行业务若证券应募额达不到预定发行额时,中介机构不负承购剩余额的责任。
间接发行方法可分为以下几种:
(1)委托募集。即发行公司或发起人委托证券公司只办理募集19务,发行风险由发行公司或发起人自己承担。如果募集额达不到预定的发行额时,证券公司不承担认购剩余额的责任,而由发行公司或发起人认购剩余部分。我国的股票发行大多采用委托募集办法。代理发行单位对发行的股票不负连带责任。
(2)承包募集。即发行公司或发起人与证券公司签定公开募集契约,一旦应募不足时,证券公司将剩余部分全部买下。这种方法可以确保资金筹措的足额,所以许多发行公司采用此法。当然,采用这种办法,证券公司要承担投资风险。因此,发行公司要支付较高的手续费。
(3)买断募集。即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将发行公司所有股票买下,而后再适时卖出。从事买断募集的公司需有巨额资金,因为买断需要支付大量资金,且卖出之前需保存这些股票,即使卖出后,若有剩余,还得自行包买。买断募集的手续费主要视以下两种情况而定:一是如果发行公司要求证券公司买卖同价,那么由于证券公司风险较大,应收取较高的手续费;二是证券公司的卖价高于买价,可以得益,在这种情况下,发行公司或发起人可不支付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