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浙江温州平阳县,一 救援 队接到任务 打捞 上来一具尸体,在上岸时却遭到了周围民众的阻挠。
据当地群众介绍,落水男子疑似是贵州人士,在河边洗手时不慎掉落水中。救援队在河内搜寻半个小时就找到了尸体,但围观群众却不让尸体上岸。
警方回应不让尸体上岸的理由是,部分年龄大的村民思想守旧,认为不吉利、晦气,会给村子带来不祥之兆。
甚至有村民朝着救援队身上扔石头、晾衣杆、扫把,手里有什么就扔什么……当地很多村子都有挨在一起的,每个村子都有这个习俗,救援队拖着尸体在河中泡了5个小时,最终动用了民警、特警、村干部,经过长时间的思想工作,才得以上岸。
救援队员做好事,却遭到了村民的无故谩骂打砸,寒心是其次,这些村民涉嫌妨碍公事是主要的。
有网友表示,这属于聚众闹事,可以把带头的几个带回派出所批评教育。也有网友表示,需要换位思考,岸边就是人家,谁家都不愿意门口上来个死人。
法不责众,用法律问题解决农村的所有事情显然不切实际,最关键是要从教育入手。话又说回来,有这样想法的都是年龄大的老人,对老人进行思想工作是没有现实意义的。
所以关键问题还是下一代教育的问题,只要能够确保年轻人没有这样的思想,就不会产生太大的恶劣影响。
回到地方风俗的问题上来。
不理解这样的风俗习惯,逝者为大,他们却连逝者上岸都阻挠,如果同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也会这么干吗?
一般来说,区分风俗习惯是否为陋习的办法很简单,凡是只有有利于一部分人而损害另一部分人利益的风俗,皆是陋习;不伤害其他人利益和正常生活的习俗,不是陋习。
就这个习俗而言,避讳死人没有问题,问题在于部分人将自己的想法付诸实践,从而伤害了其群体的利益,造成了社会混乱,毫无疑问是个陋习。
既然是陋习,自然应该完全剔除,但实际操作起来的难度很大,因为陋习游走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并且牵扯到历史问题,没办法用强制手段清除。
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等”,等时间自然流逝,等时代自然更迭,等人群自然更换,只要保证下一代的教育是科学的,陋习自然会被慢慢淘汰掉。
这也是最值得担忧的一点,当我们的教育无法保证科学,或者教育有意回避社会敏感点,那么在这种教育体系下成长起来的下一代,将无法完成新时代的建设,走老路就会成为必然,甚至会走上歪路。
前段时间备受关注的教材事件,就给大众敲响了一个警钟。真正的坏不是个体的坏,而是体系的漏洞,司法程序可以惩治坏人,却无法惩治坏人背后的价值体系。